一小步,一小步,牽手慢慢走......(本格文章因故不開放回應)

隨時來一句

2008年3月28日 星期五

關於創用cc與智慧財產權

月初時在單車同學會有人問到花兒新聞網創用CC標示,於是我有如下的回覆:


好像是牛頓說的吧,什麼{因為站在巨人的肩膀上}云云......我老了記性不好。總之意思是說自己沒什麼了不起,若有研究出什麼東西的話,還不都是因為受到前人留下的智慧啟發,才會搞出來。我很認同他的看法。

對於智慧財產權,我其實一直有些偏見,不知道這個五字名詞是不是財大氣粗的美國人想出來的,好讓微軟等等企業利用這個名詞(以前好像還有個什麼301法案)來賺全世界人的錢。先聲明:這純粹是我的成見啦!

至於創用CC的概念,則是在苦勞網那裡聽一些業餘紀錄片工作者和苦勞記者的說明,以及自己去接觸PeoPo以後才知道的。由於主流媒體大多會為主流財團或社群發聲,不是和政治掛勾,就是和錢或權掛勾,因此,許多小眾/社運/弱勢團體的聲音與報導,幾乎是被淹沒到看不見的狀態,去年苦勞的鐵馬影展有一部韓片-十六擊,就是紀錄片工作者+被拍攝的弱勢團體或社區合作的成功模式,紀錄片工作者開放影片播映的授權,將他們拍攝的影片免費提供給被拍的社區播放,藉由觀看與討論,社區或團體凝聚共識,成為社會運動後續的一股力量,進而改變事件。如此一來,拍片與播映/觀看,不再是一種資本主義下的商業行為,而成為一股足以改變社會的力量。

創用CC好像還有分成很多種等級不同的授權,由於現在PeoPo暫時進不去,我就所知的一種先介紹--

以{微笑單車上路}這首歌為例,我先寫了歌詞出來,寫了副歌的曲子,然後註明版權是創用CC中的第二種(我也忘了是第幾種,假設是二好了),那麼,任何人都可以從我寫的歌詞再去做改編,衍生出一首全新的歌,或者是副歌用我寫的,其他都改掉,而且我若把歌放在網路上,大家都可以任意下載,也可以從我的mp3裡或網路上無限制的copy流傳這首歌,完全不用付費。這種版權幾近完全自由與免費,限制只有兩個,第一,禁止商業用途,要賣錢的話就要談版權費了,第二,不管是改編或copy都要註明原作是誰。

因此,現在這首歌已經有另一版本的曲出來了(我最近正在聽),是由某錄音室的人寫出來的,聽了他們寫的曲,又給我一些靈感,也許大概可能會把最初那個版本的完整曲寫出來......。如果這首歌以後有很多不同版本被創作出來,透過不同管道流傳,那麼最後流傳最廣的,最被大家喜愛的版本就會留下來,其他版本可能就消失在歷史的洪流中。

音樂如此,影像更是如此。像前一陣子三鶯部落的新聞,也有好幾部是採用這種授權,這可以讓那些對相關議題有興趣的拍攝者,使用別人拍攝的片段加入自己的報導中,使報導更加完整。而同一個議題,不同拍攝者之間的交流,也會使得閱聽的觀眾更有福氣與機會了解事實的全貌。

這一種創用CC的版權,其意義是要鼓勵作品流傳,鼓勵眾人腦力激盪,希望透過交流與分享,互相漏氣求進步,使最終的作品更好,或者,更進一步,使作品對社會發揮更大的作用。

這也是我最喜歡採用的一種授權。

也許有人會問,那都免費隨便大家copy的話,創作者賺什麼?我自己覺得賺到最多的應該是快樂吧!創作本身是一種挖掘自己的過程,作品能被看見,或是被看見聽見之後發揮什麼效益的話,就順便又賺到了成就感。

創作,應該是每個人生活的一部份;
快樂與成就感,則是創作的附加價值。


這幾天在苦勞網看到窮理寫的文章,從二次世界大戰寫到資訊時代白色恐怖,除了邊看邊點頭以外,也為自己的才疏學淺小小臉紅了一下......。

上一首歌(微笑單車上路)還沒寫完,這一首歌(bye bye,石油時代)已經在如火如荼的編曲混音了,近幾個月的生活真是精彩豐富呀!新歌一樣採創用CC的版權,歡迎大家copy流傳,希望她會紅!

2008年3月20日 星期四

算是序

走過明日報個人新聞台以及個人電子報的時代,時間過得飛快,去年底用keyword「giga 不完全變態」還能找到過期電子報,本週的搜尋結果已全部變成昆蟲相關資訊了。也好,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!整理自己在網路上的足跡,順便趁此機會也將心靈大掃除一番。

包括無名網誌在內,將原先的數個BLOG(無名私blog.教育.手語.單車行旅.PeoPo.自己的房間)縮編成四個,手語的部份(yahoo)由於沒有時間更新,除了做筆記的用途外,沒什麼特別想法,日後聾啞與手語相關領域的事情就都發到PeoPo去好了,希望在這個好玩的新據點報導單車、手語、貓頭鷹圖書館&其他有價值的新聞。

鼠年一開頭就被三種工作壓縮時間與睡眠的我,現在要重新調整腳步,將生活過得更舒服、更快樂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