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小步,一小步,牽手慢慢走......(本格文章因故不開放回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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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5月17日 星期一

2010-05-17小黃走巷弄之目的

2010-05-17

最近因工作之便,有很多搭計程車的機會,我越來越習慣在等紅燈時主動跟司機搭訕閒聊。

像昨晚司機在巷弄間每個路口都減速,我便誇讚他「內行哦」,懂得巷弄間安全行駛,『這是一定要的啊!很多機車都會騎很快突然鑽出來......』司機對當地路況非常熟悉,穿梭自如,走小路是為了省油省時,大概平時載到的客人很酷吧?!被我一誇,像難得遇到知己般開心,一路上可以感受到他得意的笑,下車時還少收我十元。

今天遇到的張姓司機則是開進巷弄後向我問路,我也樂得依平時騎單車穿越的路徑指導他接往市民大道。其間司機冒出一句話:『廣播有講現在斑馬線附近都要禮讓行人,不然會被重罰,還是走小巷弄卡好。』我回應他:「台北市巷弄很多單行道,要在地人才知啦!話講回來,禮讓行人也是世界趨勢啊!」司機打開話匣子,講到新加坡,對照台灣,我們都覺得不能比,不只交通,很多地方風俗民情不同(註1)只能說:不同的作風,有好有壞。嚴刑峻罰帶來整潔有序的新加坡,但政府與人民也都付出許多努力。

最後司機拋出一句『新加坡有規定行人也不能亂走,要快點穿越,走太慢影響交通也要罰的。』引發我的好奇心,忍不住上網查新加坡的交通法規

翻來找去只看到這句:「新加坡行人過馬路的速度都比較快。導遊陳小姐說,因為對於行人過馬路時間有著嚴格的法律規定,若觸犯,將被處以20元新幣(台幣458元)的罰款。」~2010-02-10《上海“最帥交警”總結新加坡有序交通:智能+嚴罰

不同司機展現不同的專業程度,行駛巷弄間也有著不同的思考角度;道路上總有不同用路人,為保安全,「互相尊重」才是我們應有的態度。

【其他相關的規定與罰則】
「行人如果在行人穿越道、天橋或地下道50公尺以內穿越馬路,可以處以罰款新幣50元(新台幣1144.5),如果附近沒有行人穿越道時,則可以在紅綠燈處穿越馬路。」~2010-04-16《新加坡法律嚴謹~造就國際之都

「在新加坡,有人行橫道線的地方都不設交通燈,那些畫在地上的白色斑馬線,就是警告司機的標誌,只要斑馬線前出現行人,無形中它就是一盞最亮的紅燈。」
「新加坡對駕駛員行車有很嚴格的法律約束。道路交通法屬於刑事法,如果觸犯,將會受到很嚴厲的處罰(包括監禁或罰金)。」~2009-08-25《新加坡的斑馬線前沒有一輛不耐煩按喇叭的車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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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交通左右看)

道路交通規則趣史:「右派」40億「左派」20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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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1:我們的媒體和政客動不動說搶錢二字,要說政府搶錢的話,新加坡搶Rei,可搶得兇咧!以台北為例,在捷運飲食罰1500元,在禁煙區吸煙罰2000元,在新加坡則是捷運飲食罰新幣500元(台幣約1萬1千元),在公共場合或公共交通工具上抽菸,最高可罰款新幣1000元(台幣兩萬多元)。另:香港《地下鐵路附例》規定,乘客若在鐵路系統內飲食,或車門關閉時衝入車廂,最高罰款二千元。港幣2000元折合台幣約7800元。

單就「在捷運內飲食」一項來看,罰款以台幣為單位,罰款比較--
台灣:香港:新加坡=1500:7800:11000